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針對4月28日發生之屋頂作業墜落意外發出提醒,茲將該勞安電子報內容轉貼如下:

《1060428 於無護欄之屋頂作業時,應確實採取防止墜落之措施》

災害發生經過:

106年4月28日上午10時許,某外牆清洗公司所僱用之勞工,於陽明山上一建築物完成清洗作業後,於該建物之頂樓收拾相關作業用具時,不慎由4樓屋頂墜落至2樓平台,受創嚴重當場失去意識,經送醫急救仍告不治;勞動檢查機構前往檢查後,發現現場頂樓並未設置護欄,且該勞工疑似未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母索及安全帶等防止墜落之措施,推測應為釀禍原因。臺北市區內常見到以吊籠(洗窗機)或繩索垂降方式進行高空外牆作業,無論是作業中、或是作業前後的準備作業,皆牽涉到墜落、跌倒及感電等危害,為高風險之作業型態,過去於105年12月也曾發生外牆清洗人員於大樓頂樓進行物品收拾作業時,因站上花台女兒牆上作業又未採取防墜措施,而由14樓墜落至11樓平台,可見於無護欄之高處作業若未採取防墜措施是十分危險的不安全行為,不可不慎。

災害預防對策:

雇主應使於無護欄之高處(如樓頂)作業之勞工確實採取防止墜落之措施,如架設安全母索供安全帶勾掛,及確實戴用安全帽等。

 

本公司除外牆作業時架設雙繩系統外,於屋頂作業時,也依規定設置安全母索使人員勾掛,除限制人員接近危險區域,也發揮防墜功能。所有人員並配戴安全帽、全身式吊帶、使用防墜器等安全防護裝備,以安全第一為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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